广州市陆顺物流有限公司

货运常识

广州货运公司到付物流货物运输合同书

货物运输合同
托运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甲方)
承运方: 广州市陆顺物流有限公司       (乙方)
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,经过双方充分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,以便双方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: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运输货物在指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。
第二条:货物承运日期:双方签署承运单的提货日期。
第三条:货物运到期限:按双方商定好的以正常情况下各线路的常规合理时间期限为准(运输合同附件内数据为准)
第四条:
1、货物装卸责任:由甲方负责对货物进行装车;由甲方的收货人负责卸车。装卸过程中,乙方驾驶员应作好协调工作,做到文明,安全。
2、降低双方风险,货物进行购买运输保险(名称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有限公司)必须按货物的全额进行购买,不能虚假瞒报,报价费用按千分之三计算。
第五条:承运人和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:按照甲方发货清单或随车物品清单所列项目逐一点收:外包装完好无损则符合收货要求;如有缺损则当场注明或更换,属运输途中缺损,由乙方负责赔偿。当实物与单证上表明的数量相符,承运人要求收货人在承运单或回单上签名盖章确认。
第六条:运输费用、收货方支付运费、步骤: 货到付款。
运费:按双方商定好的常年价格执行。
第七条:
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把货物安全的运送到目的地。货物托运后,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,或者取消托运时,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要求,但必须在货物未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,并支付所需合理费用。
第八条:违约责任
1、甲方责任
(1)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,造成车辆放空行驶,要承担放空费用为路桥费、油费、人工费(应每天补500元)。
(2)在乙方运输力能够保证甲方的运输任务的情况下,甲方不得新增运输单位与乙方共同承运包装车业务。
2、乙方责任
(1)乙方要全速安排好运送线路,并及时掌握好沿途路况、距离等。途中如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等,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出事地点、事故原因及处理办法。若事态严重,乙方要立即派车辆转运,以保证货物准时安全送达目的地。否则,乙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。
(2)从货物装运时,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,乙方应对货物的丢失、损坏等负责,并按损失货物的成本价赔偿。
(3)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,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,交给指定的收货人,并承担延误损失费。
(4)乙方必须按合同保证甲方货物准时安全送达目的地,不允许拖延日期,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(因气候原因影响或国家政
第九条:甲方将定期提供托运货物给乙方,乙方接到通知后,立即与甲方办理单项(次)承运有关手续。
第十条:一方因业务变化,中途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,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,并在清理完毕所有的业务情况下才可解除合同关系。
第十一条: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,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在当地法院起诉解决。
第十二条:本合同经双方签字、盖章后即生效。
第十三条:附件(运输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确认盖章)作为执行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十四条;本合同有效期为   年  月 日至  年  月  日止。
第十五条:本合同在双方合作期内有效,合同为一式三份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发货单位持一份。


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广州市陆顺物流有限公司   
代表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代表人:   
地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地址: 广州白云区太和丰和物流园     
时间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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